一、危害公共安全罪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該罪侵害的客體是公共安全,即不特定的多數(shù)人的生命、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及公共生產、生活安全。其本質特征表現(xiàn)為不特定性,這類犯罪對其侵害的對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,事前往往無法預料和控制。如果行為人的犯罪行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數(shù)人的生命、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,而只是特定的個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財產,則不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。 客觀要件 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(xiàn)為實施了各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,既可以表現(xiàn)為有作為也可以表現(xiàn)為不作為。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的嚴重社會危害性,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為既包括已經造成損害后果的行為,也包括雖未造成嚴重后果,卻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數(shù)人的生命、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為。因此,只要行為人的犯罪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構成犯罪。但是過失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,必須造成嚴重危害后果才構成犯罪?! ≈黧w要件 該罪主體多數(shù)為一般主體,少數(shù)為特殊主體構成。此外,該類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單位構成,有的犯罪只能由單位構成。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、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該罪主體?! ≈饔^要件 該罪在主觀方面表現(xiàn)為犯罪的故意,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。所謂故意,就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危害公共安全,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數(shù)人傷亡或者公私財產的重大損失,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(fā)生。二、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體多數(shù)為一般主體,少數(shù)為特殊主體構成,有的犯罪可以由單位構成,有的犯罪只能由單位構成。主觀方面表現(xiàn)為犯罪的故意,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??陀^方面表現(xiàn)為實施了各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,既可以表現(xiàn)為有作為也可以表現(xiàn)為不作為。三、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條的概念是什么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條的概念是: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個概括性罪名,是故意以放火、決水、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以外的并與之相當?shù)奈kU方法,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。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,主觀表現(xiàn)為故意。只要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都能構成該罪?! 《⑾嚓P法律依據(jù)是什么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四條 【放火罪、決水罪、爆炸罪、投放危險物質罪、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】放火、決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第一百一十五條 【放火罪、決水罪、爆炸罪、投放危險物質罪、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】放火、決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 過失犯前款罪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?! ∪?、該罪與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?。ㄒ唬┛陀^方面都表現(xiàn)為使用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。但后者必須發(fā)生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嚴重損失的后果才構成犯罪;前者只要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,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也構成犯罪。 ?。ǘ┲饔^方面前者是犯罪的故意,后者由過失構成。在司法實踐中,對間接故意與過于自信的過失構成的上述犯罪難以區(qū)分。兩者行為人對其行為可能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后果均已預見,并且都不希望結果發(fā)生。但前者雖不希望卻未采取避免結果發(fā)生的任何措施,而是心存僥幸任其發(fā)生,危害結果發(fā)生與否均不違背行為人的意愿。后者行為人則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者相信具有可能防止結果發(fā)生的主、客觀條件,只是過高地估計和輕信了這些條件,才使得危害結果未能避免,發(fā)生這種危害結果違背行為人的意愿。 以上就是中國刑事律師網(wǎng)小編為您整理的最新危害公共安全罪法條構成要件的法律知識。綜上,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條件是行為侵害的客體是公共安全、實施了各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等。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,歡迎咨詢我們的中國刑事律師網(wǎng)律師,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